陳泉錫
毒品成癮者單一窗口服務
由於出監後之毒品成癮者,行蹤掌握不易,戒治輔導工作執行困難,且就業不易,同儕誘惑大,再犯率已位居所有刑事犯罪再犯率首位,再犯人數有增無減,苦無有效改善作為。資訊處身為資訊幕僚之角色,乃構思從資訊技術之角度是否能為此一重大社會議題提供解決方案,在探究國內相關的法規作業流程、現存問題及國外文獻後,於96年5月著手規劃「毒品成癮者單一窗口服務」,整合法務、警政、社政、醫療、職訓、教育等多個部會及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之資訊交換網絡及民間反毒資源,使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及相關業務人員能透過資訊系統充分掌握毒癮者最新資訊,全程管控後續輔導階段與各項作為,透過資訊系統有效的整合,達到跨機關資訊交流、資訊共享之目標,並支援各機關能即時獲得所需資訊,增進行政作業效能。毒品成癮者單一窗口服務系統整體架構如圖1所示:
圖1 毒品成癮者單一窗口服務整體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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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案件管理系統功能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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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毒品成癮者總歸戶管理系統功能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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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成癮者單一窗口服務系統已達成由資訊系統輔助業務推動之目標,並已藉由系統揭露目前毒品防制業務未能彰顯之癥結如下,亟待各業務主管機關及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共同努力: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尚未法制化:目前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為任務編組,尚未法制化,人員作業多採兼辦性質,專責人力不足,導致無法落實辦理個案追蹤及輔導作業。
- 中途處遇機制闕如:目前部分毒癮者未獲家人接納、協助,出監後常居無定所、並受到社會排擠,導致毒癮者無法遠離原來用藥環境,易形成再犯;且企業主僱用更生人意願低,個案就業機會非常少,毒癮者常無法獲得穩定工作及收入,回歸正常生活。
- 替代療法含蓋率太低:美沙冬特性為高脂溶性,可以停留在體內24小時或更久,作為治療鴉片類藥物戒斷症狀之效果強,相當於2倍的海洛因;此外,美沙冬戒斷症狀較海洛因輕微,可以用長時間慢慢減量之方式來改善其戒斷症狀,其治療目標是預防與管理戒斷症狀,以減低施用海洛因之次數,並避免因藥癮發作影響其日常生活作息(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 2009.04 管制藥品簡訊第三十九期)。惟目前替代療法含蓋率不到20%,仍待強化個案管理師宣導及協助毒癮者參與替代療法。
資訊系統規劃推動過程,警政署曾以「應受尿液採驗系統」及「治安顧慮人口資訊系統」資料之蒐集與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資料建立目的、法源不同,且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尚未法制化,以及該等資料有法定註銷及銷燬年限等理由,及中央健康保險局以提供健保投保人投保單位相關資料,將造成當事人隱私權、工作權、人格權有受侵害或遭歧視之虞,且似亦與憲法第22條、23條及行政程序法第7條規定之意旨不合,未允辦理資料交換;歷經多次協商及就資料交換適法性問題釋疑,終能順利完成上述資料介接事宜。
本系統以建立毒品成癮者總歸戶管理系統為核心,彙整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追蹤輔導與協助毒癮者相關作為之紀錄、警政署應受尿液採驗人檢體送驗結果及治安顧慮人口之毒癮者查訪紀錄、衛生署藥癮者參與替代治療醫療紀錄、健保局毒癮者是否投保資訊、勞委會職訓局個案就業媒合過程、結果、本部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保護管束等多項紀錄,且提供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入監輔導、出監通報、死亡及再入監通知等資訊,並依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預防宣導、轉介服務、保護扶助及綜合規劃組作業流程設計系統。系統業於97年12月建置完成, 98年1月辦理臺北市、臺北縣、桃園縣、臺南縣、臺東縣等5個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試辦作業,並於6月完成系統推廣作業。毒品成癮者總歸戶管理系統功能架構如圖3所示:
另為因應98年3月成立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戒毒成功專線,規劃開發戒毒成功專線管理系統,以提供接線人員必要資訊,並有利後續之輔導作業,毒癮者可透過「戒毒成功專線」24小時免付費由專人接聽服務的方式,讓所有想戒毒的個人及家庭,可不受時間及空間的限制,迅速尋求戒毒治療、緊急安置、社會扶助等資訊,使毒癮者在戒毒之路上有暢通的諮詢管道及健全的支持系統,可以受到全程之保護與協助,以全面鞏固毒癮者戒癮意願、協助解決生活困境,助其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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