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 星期三

利用IT支援毒品防制政策推動之研究

中華民國101年9月 陳泉錫

毒品濫用問題乃世界各國共通之施政難題,我國政府於1993年宣布向毒品宣戰,並在2005年8月引進美沙酮替代療法(Methadone Maintenance Treatment,MMT),於全國各縣市推動毒品減害計畫。但歷經十餘年之努力,毒品人口與整體毒品再犯率截至2010底並未明顯降低,足見毒品防制政策有全面檢視問題癥結,重新調整執行策略之必要。本研究就此現象探討三項議題:1.毒品防制領域,IT有無著力之空間? 2.以美沙酮替代療法為主之毒品防制策略在台灣地區推行是否發揮預期的效果?現行做法有無改善空間? 3.出監毒癮者復歸社會後再犯率高,其最需要政府的幫助為何,方能有效降低再犯毒品罪之誘因?。三項議題互為關聯。 本研究探訪毒品防制第一線工作人員,並參考國內外毒品減害文獻,歸納目前毒品危害防制工作推動上的困境,探究IT可出力之空間,並提出“毒品成癮者資訊總歸戶”的概念。整合法務、警政、衛生醫療等毒品防制資訊,建立跨部會即時歸戶資料庫並建立部會間協同作業之標準作業程序(SOP),以提升毒品防制工作之效率。進而運用歸戶系統之客觀數據,評量毒品替代療法政策之推行成效,並實際訪問領域專家及調查毒品犯社會適應之困難與需求,以歸納具體、可行之解決方案。 研究發現資訊系統可改善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效率,但不能單獨讓毒品防制工作之網絡有效運轉,現行毒品防制組織、制度問題之發現與解決更是關鍵。本文並依客觀數據之分析及實地訪問、調查結果,提出多項制度變革之建議,以供政府權責機關參採。




本研究從資訊管理角度出發,將我國毒品防制體系視為一個大實體系統,進行深入之系統分析,探尋資訊技術在毒品防治體系(價值鏈)中出力之機會。經深入剖析問題後,提出資訊技術面、流程面之改善方案,並實作改善方案以驗證其可行性。除資訊技術面之改善方案外,本研究亦發現組織、制度、法規之變革與國家資源之適當配置更是毒品防制政策能否彰顯成效之關鍵因素。乃進而運用資訊系統累積之客觀毒癮者資料,探究現行毒品減害政策成效不顯著之問題癥結,並探入毒品防制業務領域尋找解決方案,實踐以資訊管理方法(Information Management Approach),支援企業策略目標達成之理念(Debdas Ganguly,2007)。 
我國毒品防制並無實質統籌事權之主政機關,雖然設有行政院反毒會報,但未具實質統籌事權功能。毒品防治之實際業務乃由各權責機關如衛生署、法務部、內政部、教育部、勞委會等部會就其職掌各自推動毒品防制關聯事務。部會間之業務訊息鮮少交流、互用。另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多採人工作業,縣市間防毒作為亦無共通之作業程序,對於毒品犯之輔導亦欠缺即時有效資訊,輔導效果受限。本研究經深入分析,認為資訊管理技術對此現存困境有著力空間,乃提出毒品成癮者資訊總歸戶概念,運用資訊技術建立總歸戶資料庫系統,整合法務(含矯正機關及檢察機關)、警政、衛生、社政、職訓、毒品危害防治中心等輔導機關之資訊交換網絡,協助實施責任制毒癮者出監後之照護輔導,逐案掌握並紀錄毒癮者就醫、就業、再入監等資訊,俾利個案輔導、及支援權責機關決策之作成。 本研究在提供毒品防制效率面之改善方案後,更進一步利用總歸戶資料庫中之客觀輔導資訊,評估替代療法在台灣地區之施行成果。由實際毒品犯總歸戶資料庫比對結果發現,出監毒癮者持續參加替代療法達18個月以上之藥癮者,其毒品、財產、暴力犯罪比率,經驗證確實比未施用替代療法藥癮者為低,顯示藥癮者維持長時間接受替代療法確有降低再犯毒品案件之期待效益。惟毒癮者施用替代療法初期(前6個月及12個月),再犯毒品比率未明顯降低,與替代療法效果之預期有間。另本研究數據亦顯示,持續施用替代療法者之維持率在第18個月已降至23.64%,且3,343個研究樣本中,參加替代療法者(不論是否中斷)比率僅為19.8%。整體而言,對於台灣地區毒品再犯率改善之影響有限。相對於德國、義大利等歐盟主要國家,其替代療法涵蓋率皆在50%以上。
提升替代療法涵蓋率與落實推行成效應為我國推動毒品防制策略需特別著力之處。 造成毒品防制成效不彰之癥結問題,除替代療法涵蓋率問題外,就治理機關之角度觀察,尚有:政府資源分配、推動組織、中途處遇機制、警方執勤方式、用藥便利度、藥癮者輔導機制等多項配合措施之影響。何項配合措施是影響防制成效之關鍵?經由領域專家深度訪談與數據分析,發現最具關鍵性影響之前三項因素為: 一、 缺少常設之國家級專責規劃、推動、督導機關。 二、 中途處遇機制缺乏、就業輔導及更生保護機制未落實。 三、 部會間防制作業各自運作,標準程序不一,防制資訊未能整合。 對於這些影響成效的關鍵問題,受訪專家認為應優先改善的二項舉措為: 一、 首為成立常設之國家級專責機關,負責毒品防制政策之規劃、 推動、 督導。 二、 其次為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法制化,並賦予防制中心個案管理師 追蹤輔導之法定位階。 其中,第二項法制化問題固然已在2010年11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增第2-1條,取得設立正式機構之法源,惟配套施行細則等法規與督導管考機制仍待中央主管機關進一步策畫推動。 另依據法務部矯正署於2011年對7,596位即將出監毒品犯所作之社會適應調查發現(詹中原等,2011),毒癮者離開監所進入社會後,在對抗毒癮過程中覺得最不順利的經驗是“找不到工作(47.5%)”,其次為“避不開毒友勸誘(38.6%)”。另調查毒癮者回到社區後,最需要的協助是什麼?結果亦是“提供就業機會”。由此調查可得知回歸社會毒癮者,最需要政府或公益團體提供就業協助或過渡性之收容,以緩衝進入社會之障礙並隔離毒友勸誘,降低再犯。但台灣地區目前中途處遇機構短缺,由政府主辦者僅有衛生署草屯療養院之茄荖山莊,雖有少數露德協會、晨曦會等民間宗教性收容機構但屬無毒社區,無法收容美沙酮替代療法毒癮者。李思賢等學者研究發現藥物再使用與個案的社會支持及社會資源有顯著關係(李思賢,2006)。此外,八里療養院、更生保護會、新店戒治所、台中監獄、關懷協會、淨化文教基金會等多個公務及民間第一線毒癮者輔導機關(構),皆先後提出政府應設立(或補助民間社團設立)毒品犯出監所後之中間性處遇性機構(中途之家、庇護工場、庇護農場 )之呼籲,足見此一議題在實務上之重要性。但政府在此一區塊之重視度明顯不足,應是毒品防制政策中需要強化的事項之一。 台灣地區施行替代療法既然是有效果,為何維持率下降快速?再犯率改善不顯著?本研究(第六章)對64個接受替代療法卻再犯毒品案件之毒品犯調查結果,有助於釐清上揭問題之部分爭點。經由研究調查發現,最具關鍵之影響因素為: 一、 提供替代療法給藥服務之據點不足,給藥服務時間不能符合有工作毒癮者需要(54.41%),致毒癮者需再以海洛因解癮,造成再犯,替代療法政策之效益不能充分發揮,至為可惜。此一問題解決之難度及資源需求較小,相對於其他毒品防制(如查緝毒癮製造、運輸、販賣等)策略之資源需求而言,容易掌控、籌措,甚值政府權責機關儘速予以規畫解決。 二、 藥癮者認為美沙酮的也會上癮或影響健康(41.18%),而在使用上有所顧慮。造成自動要求降低用量,或中止使用。美沙酮為鴉片類之延伸物質,本有其成癮性,但程度與對身體之傷害相對較低。本研究經實地訪談在監毒品犯後,發覺男性毒品犯主要之顧慮在於美沙酮會傷腎(影響性能力)。此一現象應屬對於替代療法之認識不足,政府對於出監毒癮者有加強宣導之必要。 三、 參加替代療法毒癮者行蹤易被警方掌握(38.24%),致使毒癮者對於持續施用替代療法多所顧慮。此一問題亦造成參與替代療法者再犯率偏高之現象。此一發現至為重要,檢警雙方需予以檢討改善,改變警方毒品查緝績效計分方式,以減少毒癮者參加替代療法疑慮,方能提升替代療法之維持率。 資訊技術雖非直接影響改善毒品再犯率之關鍵因素,但卻能在整合防制資訊、提升效率、協助實效管控等層面發揮效益,並可進一步提供防制政策之決策支援功能。屬於投入成本低,效益容易彰顯之可行策略。實作結果亦顯示此一策略之可行性。毒品成癮者總歸戶系統及案件管理系統目前已成為縣市毒品危害行制中心日常維運之核心業務系統。惜在決策資訊的應用效益上,尚未能充分發揮。 後續研究方向建議如下:資訊部門固然能以管理理論、系統分析、流程再造等技能,協助企業在整體價值連中開創IT之價值,但事實上並非每個業務部門主管皆能接受資訊部門的改造建議。部分業務部門甚至會有被資訊部門”侵門踏戶”的威脅感,而產生部門對立之衝突。首長對資訊業務多數陌生,因此冀望機關(企業)首長排解紛爭,或加以支持通常難以達成。資訊部門在資訊業務大量委外的潮流下,系統開發的技術(可被廠商取代)已無法凸顯IT部門的價值,因此資訊部門在機關(企業)內之角色與職權應如何重新定位,方能符合新一時代之資訊發展要求,甚值得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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